柞水严把新任纪检监察干部“准入关” |
发布时间:2016-11-10 08:40 来源:县纪委 点击数: |
(2016年度新任纪检监察干部任前廉政考试)
11月7日,柞水县举行2016年度新任纪检监察干部任前廉政考试,该县新考察的18名纪检监察干部参加了考试。这是该县严格执行纪检监察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一项举措。近年来,柞水县纪委监察局严格执行纪检监察干部准入制度,严格纪检监察干部考察任用程序,切实把好选人关口,全面建设一支素质过硬、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严把单位推荐关。根据县镇两级换届、纪检监察机构改革等工作实际,由各镇办、各部门根据单位纪检监察干部空缺情况,组织进行民主推荐,产生拟使用人选,报县纪委组织部进行资格审查。 严把资格审查关。根据镇办部门上报的人选,由县纪委组织部从学历、专业、年龄等方面进行初步审查帅选,再由县纪委常委会进行集体审查,要求考察人选所学专业为法律、会计、审计、文秘等与纪检监察工作相关专业,以便能够迅速进入纪检监察工作角色。 严把组织考察关。由县纪委会同县委组织部、人社局等相关部门组成联合考察组,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程序,采取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谈话等方式,进行严格的组织考察,确保将政治可靠、素质过硬、作风优良的干部选拔到纪检监察岗位上来。 严把政治鉴定关。联合县委政法委、卫计局等部门,对拟使用人员分别进行廉政、综治、计生三项鉴定,采取个人申报、单位初审、主管单位集体审核的方法,逐一出示最终鉴定结果,确保了鉴定的真实性。 严把任前考试关。由县纪委组织部牵头,宣传部、廉政教育中心配合,对拟使用干部进行任前考试,考试采取统一命题、集中阅卷、公开公示等方法,考试内容以党纪法规、纪检监察业务知识为主,考试采取考卷形式,80分为及格,凡成绩不合格者一律不予使用。确保选拔出来的人员能够熟悉党纪法规和纪检监察业务知识,胜任工作。 经过严把“五道关口”,今年该县拟使用的22名对象中4人因未通过“准入关”被停止使用,18名符合准入条件的干部被选拔到纪检监察干部中来,使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真正达到了党性强、纪律强、能力强、作风强、业绩强的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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