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坪镇认真落实村级干部婚丧嫁娶备案制度 |
发布时间:2016-12-14 14:59 来源:曹坪镇 点击数: |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党员干部管理,从源头上防治不正之风,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曹坪镇着力落实《村(社区)干部婚丧嫁娶等宴请情况报告备案制度》。
一是事前报告备案。村(社区)干部操办本人或亲属婚丧嫁娶、乔迁、子女升学等事宜的宴请,事前必须向镇纪委报告,如事前时间紧迫未报的,事后应及时补报。须如实填写《曹坪镇村(社区)干部办理婚丧嫁娶事宜备案表》,经镇纪委领导审核后纪委办备案,存入村(社区)干部个人廉政档案。报告备案的内容包括:承诺事项、情况说明、承诺人签字。镇纪委现场发放《曹坪镇村(社区)干部操办婚丧嫁娶事宜提醒通知书》。 二是不得动用公款公物。操办本人或亲属婚丧嫁娶等事宜,一律不准使用公务用车、占用公共场所、影响正常公务和工作秩序。让村级党员干部时刻清楚“作为一名共产党员,要克己奉公,多做贡献。公款姓公,一分一厘都不能乱花;公权为民,一丝一毫都不能私用”,做到公私分明、克己奉公、严格自律。 三是严明纪律。对漏报、瞒报,不按规定填报和在填报中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规定处理。对村级领导干部借操办婚丧嫁娶等之机敛财的,或大操大办、挥霍浪费等违纪问题要从严查处,并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追究有关党支部领导的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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