柞水:采取“1+4”和“十个一”学习方式 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
发布时间:2017-12-18 10:31  来源:县纪委  作者:赖光亮  点击数:
  
    近段时间以来,柞水县全体纪检监察干部采取“1+4”学习方式,以“十个一”活动载体,迅速掀起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热潮。
    学习方式“1+4”。“1+4”,即统筹安排专题学习+集中学习、自学、主题党日学、深入基层实践学相结合。专题学习内容包括党的十九大报告及决议、中纪委工作报告及决议、《中国共产党章程》及中省市纪委书记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讲话、署名文章等。专题学习由机关党支部牵头,每次明确学习专题、领学人员,交流学习心得体会;引导全体党员利用业余时间通过网络、报刊、学习读本、电视等途径开展自主学习;在全县纪检系统开展“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争当纪检监察尖兵”主题党日活动,从学、思、践、悟等方面,立足于监督执纪问责主业,畅谈个人学习十九大的所思所想,检验学习效果;坚持学以致用,用以促学,结合脱贫攻坚“冬季冲刺”工作,聘请农业技术专家对群众“面对面”“手把手”培训指导白芨、土蜂养殖等实用技术,与群众亲切交流十九大对“三农”工作的部署,使干部群众在实践中更好地领会十九大精神。
    学习载体“十个一”。“十个一”,即及时汇编一本党的十九大精神资料学习读本、印制一本“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笔记、举办一期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培训班、进行一次“踏上新征程,承担新任务”课题调研、举行一次廉政书画展活动、开展一次手抄党章活动、“一对一”结对帮学活动、一次警示教育活动和一次主题党日活动、撰写一篇理论征文。
    在落实中,该县纪委监察局班子成员以上率下,带头深入村组进户、走到田间地头为群众宣讲十九大精神。同时全县各镇(办)纪委、派驻纪检组同步行动,及时深入各个村组社区、农户大院开展“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 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主题宣讲活动,让党的十九大精神家喻户晓。主动担起监督执纪问责主业,对全县各镇(办)、各部门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情况进行常态化暗访检查。对学习宣传不扎实、走过程、流于行式,学习效果不明显、不突出的单位及时进行约谈问责,确保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真正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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