柞水县纪委通报2起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典型案件 |
发布时间:2018-04-13 11:42 来源:县纪委 点击数: |
近期,柞水县纪委将查处的2起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典型案件在全县范围内进行了通报。 1、柞水县下梁镇沙坪社区八组组长徐珍学擅自占用林地取土烧砖的问题。2013年3月,该徐未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也未办理占用林地手续,擅自占用400平方米林地,乱挖山体,取土烧砖。2017年5月,徐珍学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柞水县杏坪镇联丰村党支部委员徐宗元负责的村活动室建设项目违法占用土地的问题。2015年1月,联丰村委会在未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相关事宜的情况下,该村委会违法占用耕地修建村活动室及其它设施。时任联丰村村主任徐宗元负责所有工程手续办理及建设相关事宜。2017年5月,徐宗元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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