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党委党组主体责任重点任务 |
完成情况 |
纪委纪检组监督责任重点任务 |
完成情况 |
备注 |
1 |
领导责任 |
11月3日传达县委常委会关于学习十九大精神,组织学习十九大报告中“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部分,研究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意见,安排部署当前党风廉政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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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选人用人责任 |
按照柞组发(2017)89号文件要求,将主任科员魏骏同志纳入班子成员并调整为驻村工作队队长,主抓脱贫攻坚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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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教育监督责任 |
11月7日组织学习柞纪通(2017)15号《关于对营盘镇丰河村村民赵安辉十九大期间进京上访问题相关责任人处理情况的通报》,要求全体干部汲取教训,引以为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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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正风肃纪责任 |
11月7日组织学习柞组发(2017)99号《关于“四支队伍”履职情况暗访督查的通报》,要求全体干部提高政治站位,立即整改,查漏补缺,举一反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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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保障责任 |
11月9日集中学习十九大通过的新《党章》、赵乐际中纪委《工作报告》;召开班子会议研究通过常驻村工作队主要职责、常驻村工作队员主要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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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示范表率责任 |
11月7日、14日、21日在清水村开展“帮扶日”“八个一”活动;11月13日在机关开展“支部党日”暨“三会一课”“讲学平台”“党员+承诺积分制”活动;11月15日在机关开展“鲜花之城”建设活动;11月16日在仁和社区党家湾一小区开展“三进三服务建功十三五”党员志愿者进社区卫生保洁服务党建主题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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