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党委党组主体责任重点任务 |
完成情况 |
纪委纪检组监督责任重点任务 |
完成情况 |
备注 |
1、 |
1、年初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安排部署本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目标任务。2、年中召开反腐倡廉工作分析与形势研判专题会,研究解决存在的突出的问题。3、年底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目标任务落实和完成情况的考核,对全年反腐倡廉工作进行客观评价。 |
组织全体干部学习中、省、市、县有关会议精神,小结第三季度脱贫攻坚工作并进一步安排部署后期扶贫工作,做好迎接国家扶贫检查准备工作;局班子成员、科级干部结合分工,认真查漏补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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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领导组织落实学习中省市各类会议精神、领导讲话、政策法规等; 2、对职责范围内贯彻执行党内法规情况进行监督。3、研究、协调、检查反腐败各项工作,及时向局党组和上级纪委报告反腐败重大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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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了各下属单位、股室本月学习的有关中、省、市、县各类会议精神、领导讲话、政策法规的落实情况;检查了局机关及下属单位扶贫驻村工作队的上、下班纪律情况;抽查了汛期防汛值班、带班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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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1、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责任追究办法和工作监督意见的有关规定,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2、对新提任人选在任前进行廉政审查,防止带病提拔。3、落实交流轮岗制度,根据干部管理有关规定,加强对重要岗位、关键岗位人员轮岗交流。4、召开一次干部履职监督分析会,研究解决干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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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定期组织党内文化活动。召开了全体党员大会,向市局推荐提拔3名副科级领导,2名正科级干部,公示接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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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排部署年度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及时指导各班子成员对所分管股室、单位制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措施,把廉政要求落实到分管股室、单位各项工作之中。2、对班子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情况进行监督。3、配合有关部门对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情况进行调查核实。4、每年对各股室、局属单位和国土所负责人进行谈心谈话。 |
9月12组织科级干部集中学习县纪委《开展违规公款购买消费高档白酒问题集中排查整治的通知》,根据局党组的安排,定期不定期对局机关、下属单位干部工作情况、请休假、出差等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了明察暗访,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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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1、组织学习传达中省市各类会议精神、领导讲话、政策法规等;2、组织开展纪律作风交叉监督检查,持之以恒纠正“四风”。3、不定期组织开展国土资源重点工作进展情况监督检查,推进重点目标任务完成。3、紧盯“清明”、“端午”、“中秋”、“国庆”、“元旦”、“春节”重要节点,开展明查暗访,防止节日病反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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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4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市县有关扶贫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提升干部综合素质;9月5日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强调雨季汛情,要求全体干部认真做好汛期值班工作。加大扶贫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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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定期对各股室、局属单位和国土所负责人进行一次了解谈话,对有举报反映的及时进行约谈、诫勉谈话或函询,存在问题的建议局党组研究处理;2、对轮岗交流的干部进行廉政谈话。定期听取分管股室、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汇报。3、对了解和出现的严重问题,要及时向局党组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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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1、制定权力清单,明确权力边界,依法确定和科学配置权力。2、建立制度程序,实行政务公开,有效限制和规范权力行使。3、强化监督检查,严肃追究问责,杜绝和防止权力滥用。 |
由各班子成员牵头对各自分管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第三季度总体评价;按照年度工作任务,对第三季度业务工作通过班子会、干部职工会、专题业务会进行小结。局班子成员、科级干部结合分工,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如实填写第三季度履行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记实手册。详细落实扶贫攻坚工作,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夯实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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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照“忠诚、干净、担当”的要求,要严格执行中、省、市、县纪委纪律规定,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2、每年约谈1次各股室、局属单位和国土所负责人,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及时进行诫勉和提醒。3、每年组织开展1次政治与业务培训,提高监督执纪和案件查办能力。 |
在局机关干部职工大会上,组织学习了市纪委、县纪委关于扶贫领域的几个案件通报,对纪检干部从严管理、从严要求,加强学习教育;按照省厅打造“国土铁军”的要求,加强干部业务学习,着力打造一支具有铁一般信仰、铁一般信念、铁一般纪律、铁一般担当的国土铁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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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1、定期听取纪检监察机构工作汇报,对纪检监察工作提出指导意见。2、支持纪检监察机构和上级纪检机关查办违纪违法案件。3、推动纪检监察机构“三转”和“两个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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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党组书记、纪检组长再次对班子成员履行两个责任、记实手册填写情况进行定期督查,对所有科级领导第三季度记实手册的填写进行研判。强化纪检工作管理,助力脱贫攻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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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1、每半年向市局党组和驻市局纪检组书面报告一次主体责任履行情况。2、每年向市局党组报告一次主体责任履行情况。3、结合每年年终综合考核,听取班子成员和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主体责任履行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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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领导干部带头“学”、各个党员示范“做”,不断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要求局下属各单位上报第三季度学习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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