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碑林:制定四个规范 推动信访举报工作制度化 |
发布时间:2017-11-06 09:29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点击数: |
日前,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纪委针对省纪委调研检查时提出的反馈意见,认真抓好整改落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印发信访举报四个办法,进一步规范信访举报程序、明确各方责任分工。
《归口受理信访举报件的办法》明确区纪委信访室归口受理范围、各单位收到各类信访件的处置方式以及信访举报件分流办理的原则。《委局领导和机关干部定期到信访室接访的办法》对委局各级领导干部到信访室接访的时间、任务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实名举报办理工作办法》从实名举报认定、处理原则、受理告知、办理时限、结果反馈、工作纪律以及责任追究等七个方面进一步规范信访举报工作,切实维护实名举报人权益。《信访举报对账工作的办法》要求对全区信访举报件办理情况实行台账式管理。
碑林区纪委及时贯彻落实四个办法,一方面对2016年以来的实名举报件进行排查梳理,对各单位答复情况进行督导检查,规范市民举报答复并归档入卷,弥补先前工作不足;另一方面坚决按照四个办法开展工作,及时接收、规范办理,使信访举报工作制度化、高效化。(西安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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