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一规则两条例四准则”知识测试情况的通报 |
发布时间:2017-06-23 15:18 来源:县纪委 点击数: |
各镇办纪委(纪工委)、监察室,县直各派驻纪检组(纪委、纪工委)、监察室,机关各室部:
按柞纪办发〔2017〕38号文件要求,县纪委于6月7日至6月15日,在全县范围举行了纪检监察干部“一规则两条例四准则”知识测试活动,全县144名纪检监察系统干部参加了本次测试。
活动中,各镇办纪委、各纪检组精心组织,统筹安排,大多数纪检监察干部态度端正,认真答题,按时交卷,取得了较好的成绩。通过测试,检验了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对“一规则两准则四条例”的掌握程度,加强了对“讲忠诚、守纪律、做标杆”的准确把握,强化了对监督执纪问责的责任担当,达到了以考促学、学以致用、学以促廉的目的。
同时,本次测试活动也不同程度的暴露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有部分干部对最基本纪检监察工作程序和业务不熟悉,特别是对《纪律处分条例》及《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不熟悉,缺乏研究;二是个别干部答题态度不端正。表现在个别干部在答多项选择题时答案超出可选范围;单项选择题却打对错符号;三是少数干部无故不参加考试或未按时交卷。具体名单如下:张立峰、康军、朱恢鹏、崔福泉、郭山鹰、卢丹、刘鹰、余锡照。
结合本次测试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县纪委要求:
(一)强化学习意识。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机构)要高度重视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学习教育培训工作,把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作出总体安排,制定工作细则,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纪检监察干部要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的意识,紧跟纪检监察工作新要求,全面提升业务素质和知识水平,使自身的政策水平、知识结构和业务能力与时俱进,开拓创新。
(二)坚持学以致用。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要及时补足自身业务知识“短板”,在实践中学习,在学习中实践,联系工作实际消化培训所学知识,用新的理论观点来指导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全面提高执法执纪和开展工作的能力。
(三)严格追责问责。针对本次测试活动中部分纪检监察干部无故缺考或未按时交卷的问题,为进一步加强干部管理、严肃考纪,经研究,决定对上述人员进行全县通报,并实施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实施约谈。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引以为戒,树立纪律观念,确保政令畅通,为锻造一支政治可靠、作风过硬、业务精湛、敢于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中共柞水县纪委办公室
2017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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